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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场地?诸暨建成了

  彩色的塑胶绿道、植满桂树和银杏的生态草坡、充满古意的听雨亭……近日,在诸暨市店口镇龙山路与山前路交汇的三角地带,浙江省首个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场地完成一期建设。原来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变身为生态警示公园,为周边居民提供了运动休闲的新场所。

  店口镇是诸暨工业的一张名片,聚集了大批五金加工企业。去年年初,为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转型升级,店口镇镇政府摸排出了300余家涉及废气、废水排放的高污染、高能耗、低小散企业。去年3月,诸暨市环保、检察、公安等部门联合对店口镇、阮市镇的80余家金属加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其中有8家企业存在非法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污染周边环境等违法行为。

  “我们在严惩环境犯罪的同时,十分重视受损环境的修复工作。在办案中,我们发现本次案件企业排放的废水进入外环境,经稀释后难以量化,使水体本身的污染无法衡量和修复,难以实施原地修复。”诸暨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主任黄艳阳说,替代性修复作为补充措施,具有专案专修、集中实施的优势,可以更加明显高效的体现修复效果。“经过各方协调,为了更好弥补环境损害地区居民的利益,我们决定采用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诸暨市环保局副局长周新建说。

  何为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基于“两高”的司法解释,去年8月,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环保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建立生态环境替代性司法修复机制的规定(试行)》指出:涉及生态环境损害的刑事案件发生后,对不符合现场修复条件,且有替代性修复必要的,司法机关应引导、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书面“生态环境赔偿修复协议”,依照协议对替代性修复项目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努力恢复生态环境存量和容量,并对积极修复生态环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酌情从轻处罚的行为。

  由于替代性修复并无先例,针对企业如何补偿、修复地如何选址等问题,当地相关部门和企业做了充分的调研和协调工作。在绍兴市检察院和绍兴市环保局的指导下,诸暨市委托绍兴市科技服务中心进行生态损害赔偿评估。根据评估报告,在店口镇政府协调下,8家企业自愿共同出资115万元,存入镇企业家协会帐户,用于建设生态警示公园。

  “这里原先是一片待开发的空地,周边居民经常突破围墙倾倒建筑垃圾,成了环境治理‘老大难’。” 店口镇常务副镇长朱庭传说,修复地选址以环境改善需求、当地居民得益等为宗旨。建成后的生态警示公园总占地3000多平方米,主要功能为生态修复、揽城观景和休闲娱乐。后续还将建起生态警示长廊,起到生态环境警示教育作用。

  目前,公园的后期建设正在进行中,相关涉事企业也对排污系统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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