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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环境受污染可做“伤情”司法鉴定

【日期:2019-01-03】来源:安徽网 作者:管理员

近日,安徽省首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中心登记设立,标志着我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迈出坚实一步。


据悉,司法部《关于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范围的通知》和《关于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安徽省司法厅积极加强同省生态环境厅沟通联系,密切配合,稳步推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工作。12 月15 日,安徽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邀请国家库、地方库的九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严格按照《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办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等规定,对申请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机构进行了现场评审。最终,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申报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有项目通过了专家评审。


记者了解到,环境损害鉴定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对各类环境污染导致的损害范围、程度等进行合理鉴定、测算,出具鉴定意见和评估报告,为环境管理、环境司法等提供服务。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将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省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相关责任追究的司法鉴定问题,有利于提升对各类环境违法案件的办理效率,对民事、刑事和行政责任进行全面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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