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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读懂今年出台的重磅规定

【日期:2018-08-09】来源:南方杂志 作者:管理员


党的十九大提出将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要求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包括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水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在今年6月召开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上,省委书记李希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推动广东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突出打好碧水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扎实打好净土防御战等成了近年来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为此,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广东出台了多项重磅政策,努力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南方》杂志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总结。


针对重点领域,抓住薄弱环节


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针对重点领域,抓住薄弱环节,明确要求打好三大保卫战(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渤海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水源地保护、劣V类水体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企业淘汰、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七场标志性战役。到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取得标志性改善,实现环境质量状况、绿色发展水平、环境治理能力走在全国前列,为2022年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性改善、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成美丽广东奠定坚实基础。


专家点评:华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吴启堂教授表示,这些政策充分体现了中央和广东省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对促进各地政府落实环境保护工作有重要意义,动真碰硬,令人印象深刻。同时必须清醒看到,这仍是沉重的爬坡和“还旧账”,还需要全社会的持续关注和共同努力。


突出打好碧水攻坚战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更加明确了各级政府的水环境质量责任,新增“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有关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污染防治规划确定的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要求,制定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期达标”等内容。同时规定,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


从网上公布的《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度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获悉,将重点抓好9项工作:全力聚焦重点水体保护与治理,着力提升生活污染治理效率,全面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加强近岸海域和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加快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实施水生态扩容提质,全面加强排污口规范化管理,严格环境准入监管。同时,《关于在全省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提出,到2018年6月底,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湖泊全面建立湖长制,这比中央要求提前半年。《广东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近期开始实施,提出八大方面共23项措施,确保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差”。


专家点评:新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将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和“水十条”提出的新措施予以规范化、法治化,为新时代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深入实施截污纳管、河道清淤、工业整治、农村面源治理、排污口整治、生态配水与修复等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年度目标任务,突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今年6月正式印发,其总体思路是“四个四”,即突出四个重点、优化四大结构、强化四项支撑、实现四个明显。突出“四个重点”,即重点防控污染因子是PM2.5,重点区域是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和汾渭平原,重点时段是秋冬季,重点行业和领域是钢铁、火电、建材等行业以及“散乱污”企业、散煤、柴油货车、扬尘治理等领域。优化“四大结构”,就是要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四项支撑”,就是要强化环保执法督察、区域联防联控、科技创新和宣传引导。实现“四个明显”,就是要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要求,按照“三协同”“三优化”“三淘汰”“三提升”(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控制、珠三角及周边和汕潮揭等重点城市群协同联控,全面深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淘汰高污染高排放的行业和企业、淘汰“散乱污”企业、淘汰高污染燃烧设备,提升污染源精准治理水平、提升科技支撑和科学应对水平、提升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水平)的原则和路径,通过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绿色生活生产方式,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此外,《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及《广东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等征求公众意见。


专家点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我省空气质量实现了总体改善,但空气质量达标稳定性和持续改善依然面临挑战,仍有部分时段、部分区域出现污染天气。对此,方案提出了更有力的系统性治理措施,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扎实打好净土防御战


《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今年8月1日起实施。《农用地标准》充分考虑我国土壤环境的特点和土壤污染的基本特征,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目标,为农用地分类管理服务。根据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的管理思路,创造性提出了两条线(筛选值和管制值)的标准修订思路。《建设用地标准》以保护人体健康为目标制定标准,根据我国国情,为防止滥用风险评估方法、随意放宽修复目标值,分别制定筛选值和管制值,对建设用地进行风险筛查和风险管制。


6月7日,《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出台,方案明确今年将采取八大举措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推进韶关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能力建设,严格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同时,《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规划(2017—2020年)》近日开始实施。


专家点评:吴启堂表示,两个土壤环境质量新标准(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使得净土防御战有了管理法规依据。新标准第一次提出了管控值,使得土壤严重污染的农用地退出食品生产,使得严重污染的建设用地一定要修复才能继续开发利用。而《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强调了信息公开,有利于社会开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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